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和安徽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17〕15号)精神和要求,经研究,现将我校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3.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5日后出生)。
3.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三)注意事项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3月5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2.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3.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7年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按旧版《申请书》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4.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22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均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注意申请书经费概算中年度经费预算总和是直接经费)。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6.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活页打印时通讯评审意见表和课题论证活页保持在第一页,活页中课题名称要填写。
7.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8.项目申报人要认真研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8年度课题指南》、《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填写《申请书》和《活页》,与课题组成员充分讨论和论证,努力提高课题申报水平。
9.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择优遴选确定上报项目名单。
10.根据省社科规划办要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中“七、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统一填写“审查合格,同意申报”,日期填“2018年3月1日”。
二、时间安排
1.各阶段工作安排请参照《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方案》执行。
2.2018年2月23日,各单位将修改定稿的《申请书》、《活页》(申请书1式7份,活页8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均为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清单连同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
3.2017年2月23-3月1日,科技处审核申请书、汇总申报数据,并将申报数据录入国家社科项目申报系统。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批盖章后报送省社科规划办。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并落实前期已经开展的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召开会议,布置申报工作,进一步挖掘申报潜力,积极动员具有一定项目申报经验和研究实力的科研人员,包括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进行申报,确保申报数量比往年有所增长。
2.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履行申报程序,要加强对项目申报的指导,组织专家做好申报辅导,对项目选题、设计论证等进行指导和把关,避免低水平申报和重复申报,努力使项目申报质量和层次有新的提升。凡没有经过学院审核初评和学校审核论证的申报项目将不予受理。要认真领会申报通知精神,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特别是重点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填表规范等,确保每一份申报材料规范有效。要注意今年申报政策的新变化,严格按照新的要求进行申报。
3.统筹安排,把握节点。由于本次项目申报正值寒假期间,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对申报工作统筹安排,把握好工作时间节点,安排专人负责,按通知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www.ahshkx.com/system/2017/12/27/011173659.shtml
2.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含课题指南、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申报数据代码表)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7/1221/c219469-29721987.html
3.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6/0927/c219469-28744147.html
5.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清单
6.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填报注意事项